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履职报告

2021-08-05   来源:工作计划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惠好考试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履职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履职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委办公厅《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落实的意见》(川委办[2015]27号)、市委办公室《关于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德委办[2015]5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履职计划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三、强化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体工作

  (一)善于学习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制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会前学法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吴明全、法律专家唐朗君等在党组会和局务会前进行法律宣讲,提高班子法治观念。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

  (二)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治体工作。为确保依法治市工作落实到位,年初,制定下发了《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和《德阳市体育局2017年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工作实施意见》,实现目标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到位,时间规定期限。对所有行政权力运行各环节风险点、监检点进行自查优化,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写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追责情形等内容。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德阳仁竞律师事务所吴明全、吴洲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对全局所有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防止出现行政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全面推动创建活动的实施,在全局形成学法用法的新高潮。积极做好七五普法迎检工作,对照迎检内容逐项清理,对存在问题及时改正。扎实推进体育部门“法律进机关”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质。

  (三)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德阳市体育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和《德阳市体育局政务服务标准化方案》,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加强风险点监控。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体育局网站及时公布。

  四、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当好勤政为民的表率

  (一)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普法与围绕体育中心任务相结合,坚持普法和法治体育工作相结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注重解决突出矛盾,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在大是大非、党纪政策面前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增强大局意识,主动站在全省、全市的高度谋划工作,确保政令畅通,部署落实。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堕落思想,坚决克服正风肃纪“9+2”突出问题,坚决反对不良风气,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干部群众的表率。

  (二)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我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承诺拒收红包,自觉抵制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自觉抵制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奢侈行为。如实全面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没有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没有出入私人会所。严格管教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办事,不准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做到廉洁从政,保持人民公仆良好形象。

  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履职报告

  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四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第五条 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第六条 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第七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上级党委应当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

  第八条 上级党委应当将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第十条 中共中央、国务院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6年11月30日起施行。

  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履职报告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园区全体党政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和相关细则,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在推进园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做到“四个亲自”,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圆满完成2018年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在园区形成良好的法制建设工作格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将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汇报: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常务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相关部室、外派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三、强化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体工作

  (一)善于学习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制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会前学法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吴明全、法律专家唐朗君等在党组会和局务会前进行法律宣讲,提高班子法治观念。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

  (二)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治体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本单位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三)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加强风险点监控。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四)全面加强宣传,深入推进法治入户。

  由法治创建领导小组牵头,联合宣传、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出台大众公益普法制度,规定各商户拿出一定的宣传版面、时段进行公益普法活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行动相结合,坚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公序良俗,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形成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风尚,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提高全区人民思想道德水平,为法治园区建设创造良好人文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与法治实践工作相结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开展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力量,帮助村(社区)、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梳理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将法治元素直接导入社会规范中,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四、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当好勤政为民的表率

  (一)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普法与围绕体育中心任务相结合,坚持普法和法治体育工作相结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注重解决突出矛盾,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在大是大非、党纪政策面前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增强大局意识,主动站在全省、全市的高度谋划工作,确保政令畅通,部署落实。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堕落思想,坚决克服正风肃纪,坚决反对不良风气,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干部群众的表率。

  (二)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我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承诺拒收红包,自觉抵制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自觉抵制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奢侈行为。如实全面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没有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没有出入私人会所。严格管教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办事,不准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做到廉洁从政,保持人民公仆良好形象。

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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