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制度上墙内容

2021-04-10   来源:主要内容

第一篇、党支部八项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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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八项工作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 1)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会前要做充分的准备,要拟订出会议议程和要讨论的各项重大问题,会议期间要充分发扬民主,要使每个党员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形成决议时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严禁少数人甚至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2)根据单位当前工作重心,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小结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制定出新的工作计划与措施并责任到人分头抓好落实。

(3)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总结党小组的工作和党员个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组好党费的收交工作。

(4)结合当前形式上好党课,每年对党员上党课不少于六次,党课必须有授课人,要做到内容新,注重实效。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1)连队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和党员民主生活会,

(2)会前必须召集职工代表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就支委会成员的思想、工作作风上的问题交换意见,要写出发言提纲,以备会上发言。

(3)会议期间,每个党员特别是支部委员必须积极发言并对支

部委员会以及党员个人存在的问题和缺点错误要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

(4)党支部要写出民主生活会的总结上报上级党组织,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向职代会通报

三、创先争优制度

(1)党支部要经常性的开展好“红旗党支部”、“党员先锋岗”等争先创优活动,支部的党员要100%参加活动。

(2)坚持半年初评,年终总评,表彰本支部的优秀党员,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党员和后备干部。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职代会对党员进行一次党外群众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墙公布。

(2)每半年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背靠背评议,并将党内外民主评议结果汇总由党支部大会最后定格,形成决议后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开,并向上级党组织备案。

(3)党支部将把1年两次评议结果做为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党员和后备干部的首要依据。。

五、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要始终坚持常年走访本单位职工家庭,每月至少走访本单位职工家庭30%,了解掌握职工群众在工作中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困难,无法解决要做耐心的

思想工作并写出调查报告,每月底交党支部。

(2)建立党员“联系点、联系户”开展好党员扶贫帮困,搞好对弱势群众的帮扶工作,每个党员每月要为职工办l-2件好事。

(3)每季度召集一次职工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工作及及党员干部在工作和思想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支部委员要根据分工情况建立联系点和联系户。

六,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月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或观看电教片,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建立制约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连队的重大问题必须经支部大会或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个人说了算。

(3)完善监督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召集一次职工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工作及及党员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连队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干部党员廉政建设方面的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党员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并向职代会通报。

(4)切实搞好“厂务公开,党务公开”加大民主理财力度。

七、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把本单位党建的各项任务从质和量上加以规定,层层分解到党小组或党员个人,落实责任,明确考核奖惩办法。

(1)坚持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每月至少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次,党员干部每月要写出一篇心得和2篇学习笔记交党支部。

(2)开展好“五大活动”即:“党员联系户,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制,党员先锋岗,红旗党支部”活动。每个党员干部要有自己的责任区,联系点联系户。并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与方法。

八、汇报制度

党员每半年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完成党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工作,党支部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汇报2次工作。

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主持支部委员的工作,传达上级组织的决定、指示,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与支部委员会和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连队党、政、工。团的关系。

五、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委员会一班人的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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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供参考)

中共汨罗市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

党员的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它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党员的义务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意见,安排支部工作计划,过好民主生活会等。

3、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党支部每1至2个月上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时事政治教育,开展实用致富技术培训。

公开承诺制度

1、党支部和党员要把公开承诺作为创先争优、永葆先进性的一项长效机制,坚持年初公开提出承诺、年中采取各种方式践行承诺、年底检查兑现承诺。

2、党支部和党员在公开承诺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科学确定承诺内容。

3、党支部和党员在提出承诺时,要坚持“四贴近”原

则:即贴近岗位职责、贴近自身特长、贴近基层实际、贴近群众需求,确保承诺事项具体实在、切实可行。

4、坚持公开承诺审查把关制度。基层党委(党组)要对基层党支部的承诺事项审定把关、基层党支部要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承诺事项确定后,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要认真填写公开承诺书,分别报上级党组织和所在党支部审核备查后面向社会群众公开。

5、建立公开承诺挂号销号制度。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支部、基层党支部对党员的承诺践诺情况建立台帐,动态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一时难以兑现的承诺,上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要给予必要支持,帮助落实承诺事项。

6、建立公开承诺“两公开”制度,即党支部和党员在兑现公开承诺时,及时公开兑现承诺的过程,公开践行承诺的结果,随时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7、建立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上评下议”制度。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兑现公开承诺情况每半年接受一次上级党组织点评和党员群众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党支部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发展新党员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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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制度上墙内容

一、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内容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工作任务、工作制度;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三、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研究发展新党员,推选优秀党员等。

四、党课,每季度组织一次。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可由党支部统一组织。

1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年底召开,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二、会前要认真准备,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并邀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三、会议中充分发扬民主,针对集体和个人思想、作风以及工作上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交流思想、沟通感情、化解矛盾、促进工作的目的。

四、会后要认真总结。对提出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将会议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在一定范围内将会议情况向群众通报。

五、针对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对照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支部负责人要定期督办检查,确保收到实效。

2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

二、评议工作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

三、评议内容有五个方面: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3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群众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保证每名党员至少联系1名非党群众。

二、联系的重点对象是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群众、老党员等。

三、联系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

四、联系主要采取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月至少联系一次,听取党外群众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

五、党支部对党员联系群众活动要经常进行指导督办,年终纳入评议表彰内容。

4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凡以书面形式申请入党的,党支部要及时研究,确定积极分子,并指定正式党员进行培养,建立积极分子档案,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经考察合格,支委会讨论通过,可列为发展对象。

三、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拟发展对象在发展前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坚持不培训不发展。

四、对拟发展对象,党支部组织对其本人表现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综合政治审查。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

五、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和票决制。利用公示栏或张榜等形式,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表决时,实行无记名投票。

六、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对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后,经本人提出申请,及时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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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日子”制度

一、党费收缴日制度

(一)党费标准:工资3000以下的按0.5%,3000至5000

的按1%,5000以上的按1.5%,退休党员5000以下的按0.5%,

5000以上的按1%。

(二)缴纳时间:每月最后一天向机关党支部交纳党费,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

(三)预备党员从批准日算起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四)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及时对其进

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

脱党处理。

(五)党支部每年公布2次党费收缴情况。

二、集中学习日制度

(一)党员集中学习日定为每月的28号。

(二)学习内容:是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和思

想道德教育。主要是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要

精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区委临时安排

的学习任务。

(三)由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主持,每次学习做好学习

记录;建立联系指导制度,负责做好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

重点反映党员提出的意见和问题,建立奖惩制度,对无故不

参加支部组织学习2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诫勉

等相应处理,同时对因外出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由党支部

书记或其他党支部成员结对为其“补课”;由党支部定期、

不定期对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

三、志愿服务日制度

(一)志愿服务日定为:每月15号,由支部组织,根据

党员的特长、技能结合服务项目,组织开展服务活动。

(二)志愿服务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

做文明志愿者;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献给

需要帮助的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廉

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报酬。文明服务,维护志愿

者的社会形象。服从安排,遵守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

制度。

四、党员政治生日制度

党员“政治生日”是经党组织讨论同意批准的那一天,

要求每个党员必须记住自己的政治生日。

五、组织生活日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日为12月25日,是党的组织生

活会的一种形式,也是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党支部制度上墙内容

互相帮助、分清是非、沟通思想、总结经验,统一认识,达

到提高党员素质。

(二)支部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同志的缺点和错误,要从团结

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达到新的团结。对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要严于解剖,达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

想的目的。

(三)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会议情

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整改措施等情况要指定专人做

好会议记录,将整改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究竟采取什么形式,这要以党支部的党员人数的多少而定。支部人数少,就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支部人数多,就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它与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不完全等同,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的内容很多,党员组织生活会只是其中众多内容之一。

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一般是每半年召开一次。并开展“一会五评”:个人自评材料、党员互评材料、支部讲评材料、领导点评材料、民主测评表。

(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制度上墙内容

局党委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同党员一起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并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在会上,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揭矛盾,摆问题,查根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

(三)"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

"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全年召开4次以上支部党员大会,12次以上支委会,6次以上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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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制度上墙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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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我院各党支部是党在我院最基层的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师生员工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在院(系)级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本单位起保证和监督作用。

第二章 党支部的设置

第三条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部门或教研室、实验室等单位应建立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必须报党总支批准。党支部制度上墙内容

第四条 党支部的设置可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按照学科专业相近、工作联系密切、便于活动和管理的原则建立。

1.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专业相近的教研室联合建立党支部;

2.学生党支部一般按院(系)设置,条件具备的可按年级、专业、班级或楼栋设立;

3.机关、后勤等部门(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单位)、科室设立,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工作性质相近的部门(单位)、科室联合建立党支部;

4.离休干部成立离休干部党支部,退休人员按所住区域设置党支部;

第五条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支委会一般由3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委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职,支委可以兼职。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第六条 党的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应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按期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的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报党总支批准,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章 党支部的职责

第七条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争创“十面红旗”等评比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八条 不同类型的党支部,还应根据自身特点履行以下职责。

1.教研室(实验室)党支部:支持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的工作,对教研室(实验室)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党支部书记应经常与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沟通情况,参加室务会议,并参与讨论决定本教研室(实验室)的重要问题。

2.学生党支部:根据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大学生党员党性锻炼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协助学院做好思想工作。对学生中的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要严格进行批评教育,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努力维护学院的稳

定。

3.机关、后勤党支部:教育党员和群众增强服务意识,围绕教学、科研,面向基层,深入实际,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自觉性。抓好勤政廉政建设,支持本单位负责人的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4.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协助管理部门开展适应老同志特点的各项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反映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老同志与在职人员的关系,增进相互理解,支持现任领导做好工作,发挥老同志的优势,积极参与两个文明建设,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九条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订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审批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增选支部委员。

第四章 党员教育与管理

第十条 党支部要把党员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党员教育要紧紧围绕增强党员的党性;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这个中心来进行。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是:

1.党的基本理论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

2.党的基本路线和形势、政策、任务教育。

3.党的基本知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

4.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拒腐防变教育。

5.党的纪律、共产党员道德规范和先进性教育。

6.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

第十一条 党员教育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上党课、参加党校培训、观看电教片、外出参观、社会调查、听形势报告、开展演讲活动、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座谈讨论、个别谈心、自学等。

第十二条 党支部要不断健全和改善党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党员管理的具体工作是:

1.教育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维护党员权利。

2.对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做党分配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先争优”、争创“十面红旗”等活动,表彰先进,教育后进。

4.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5.及时接转和严格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搞好党籍管理,建立党员登记卡。

6.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及时为流动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在流动党员中做好管理工作。

7.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支部必须坚持以下基本组织生活制度:

1.“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每一至两月组织一次党课学习。要求每次组织生活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委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相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指定专人征求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并采取适当形式向支委和党员反馈信息。在民主生活会上,支委之间,党员之间要充分交流思想和意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化解矛盾,增强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进行,评议中要敢于揭露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点解决几个突出问题,做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并认真做好对不合格党员

的教育和处置工作。

4.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一般每学期要向党支部汇报思想一次,可结合党内民主生活会进行。汇报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工作建议等。

第五章 发展党员工作

第十四条 发展党员是党支部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党支部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指定专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帮助他们不断进步。坚持定期考察、入党前进行教育培养、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制度和做法,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的质量,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及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具体执行。

第十五条 我院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是积极要求入党的大学生、教学科研创作第一线的优秀青年教师、高知识群体中要求入党的优秀人员等。

第六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六条 党支部要及时、认真、经常地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本单位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本单位政治学习的组织领导,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群众政治教育和学习任务。

2.坚持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状况分析会,及时了解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

3.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每个党员至少要联系1-2名非党群众,经常和联系对象谈心,主动关心群众疾苦,认真听取和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情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难题。

4.积极宣传先进模范典型,在单位内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团结互助,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七章 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第十七条 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应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全体党员的批评、监督。

第十八条 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应由党性强、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对本单位业务工作较熟悉的同志担任。教研室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总支秘书、党员团总支书记或优秀辅导员担任;机关、后勤等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

支委会成员要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加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

第十九条 支委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组织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支委会集体讨论或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同时要充分发挥每一个支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十条 支委会成员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自身矛盾,促进班子团结,保证党支部战斗力的充分发挥。支委会成员要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争当端正党风、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团结协作和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符时,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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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 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四、组织生活制度 五、中心组学习制度 六,发展党员制度 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八、民王评议党员制度 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十、党员挂脾上岗制度 十一、党务公开制度 十二、党员千部述职述廉制度 十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四、诫勉谈话制度

十五、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祀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 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小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

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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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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