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制度(通用16篇)

2023-02-17   来源: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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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1.要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工作,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着重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积极意义,内容要丰富、语言要清晰、格式要简洁、形式要多样,要突出重点,抓住要点。

  3.宣传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要深入课堂、深入家庭、深入到角角落落,达到家户喻晓、人人皆知、耳熟能详的程度;宣传要起到对黑恶势力强大的威慑震慑效果。

  4.切实加强组织学习,要学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文件精神,熟知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和知识,了解开展专项斗争的意义、目的,积极配合并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

  5.要不断拓宽宣传广度、增加宣传深度,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突出宣传效果。

  协调会商制度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会商制度,是由学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牵头召集、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参加,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和重要案件。

  2.要明确专职机构,安排专门联络员。在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中,要善于发现、有效搜集黑恶线索,在群众举报、揭发中发现线索,在履职尽责中发现线索。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同作战,要注重线索排查与职责职能相结合、有效打击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协调联动、打防结合、形成合力。

  3.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其他部门联系,积极配合,协作联动。

  4.协调会商的事项主要包括

  (1)需要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的重点工作;

  (2)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

  (3)扫黑除恶相关执法指导意见;

  (4)有关部门提请协调解决的问题;

  (5)其他事项。

  5.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意见,可以随时就专项工作进行会商。

  6.协调会商议定的事项,应及时形成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组长向上级汇报。

  7.参会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对协调会商讨论的涉密事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线索排查制度

  1.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一环,学校要高度重视线索排查工作,要建立线索排查联动工作机制。

  2.线索排查要深入基层,深入到学校管理的每个环节,排查要深、要细、要实,不留空白、不留盲区。

  3.线索排查要坚持真实、及时、有效原则,严格上报程序。杜绝敷衍应付、弄虚作假、走过场等现象,坚持真查、实报。对排查工作不力,将进行责任追责,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线索摸排重点内容:

  (1)学校师生被拉拢、胁迫参加黑恶势力犯罪,参与校园欺凌、打架斗殴、校园“保护费”事件的在校学生(包括失学、辍学青少年)。

  (2)卷入“校园贷”的学生。

  (3)党员干部、在校师生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

  (4)干扰插手学校建设项目、营养餐大宗食品采购、教辅资料采购、技术装备采购和学生校外实践活动中介服务中通过非法手段干扰招投标、强买强卖、非法垄断市场等情况。

  (5)社会组织和个人非法组织制造涉校群体性事件、蓄意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事件、威胁师生人身安全事件、蓄意侵害学校国有资产事件。

  (6)其他涉校黑恶势力情况。

  信息报告制度

  1.学校要将摸排的线索及时梳理登记,定期报告至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线索报告工作应明确专人负责,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线索报告实行一事一报告。重大、紧急线索随时报告。

  4.线索报告应格式规范。一般应包含下列材料: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记载,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报告清单,案件线索来源情况,已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5.对迟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瞒案不报的,加重问责。

第2篇: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一、学习传达中央、自治区分行、市行及县人民银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相关领导批示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分析落实专项斗争形势,安排部署专项斗争措施

      三、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责任制,切实责任人,切实履职

      四、严格落实社会治安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提出约谈、警示、限期整改、警告处分、开除职务等处罚措施。

      五、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六、定期听取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七、研究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等保障工作。

第3篇: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乡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有关问题,遇到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日常工作问题。各村(社区)、相关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情况、明确重点、研究安排阶段性工作。

  二、信息报送制度

  各村(社区)、各单位,按规定向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数据,重大情况及时报送: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按照要求向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并每半年向乡党委和区扫黑办报送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随时总结提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先进事迹、经验做法、信息报道等,经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进行宣传推广。建立和完善扫黑除恶举报人、证人和干警及其亲属的保护制度,鼓励群众积极揭发检举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举报属实的重大问题线索实行重奖。

  三、考核考评制度

  乡党委、政府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综治及平安建设考核体系进行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对各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适时通报、点评、排名、考评。综合运用表彰奖励、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综治手段推动工作,对因工作不细致,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涉黑涉恶案(事)件高发,问题突出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迫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重点疑难案件会商协调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乡疑难案件协调小组,由派出所所长任组长,综治办、司法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会商、研判、共同协调处理。

  2.明确会商协调范围、确保工作实效。对各级督办案件、涉及群体事件、案情复杂且有争议的重大案件、提请刑事复议、复核以及国家赔偿的疑难案件、舆情敏感案件5种刑事案件共同会商;明确行政案件4种情形必须会商,即对公民1万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对案件处理存在较大分歧的;其他需要会商的重大疑难案件。

  3.明确会商协调纪律、严格保密制度。严格执行三必须会商纪律,即提请会商单位必须对提请会商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会商人员必须客观、公正、独立地发表意见,参加案件集体会商及列席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会商过程及会商意见。

  五、责任追究制度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乡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社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为扫除黑恶一线政法干警撑腰打气、排除干扰,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专项斗争期间,乡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村(社区)和乡直各成员单位进行督导,发现乡、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第4篇: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第5篇: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为认真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管理粗放”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要求、硬措施、铁纪律,不折不扣落实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二、总体目标

  围绕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的问题,紧扣“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但当,细化工作责任,确保督导组反馈问题全部有效得以整改,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管理粗放”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四、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关于“五证”公示不规范未上墙公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核查清理项目“五证”的许可情况,对“五证”不齐的停止企业经营、销售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将“五证”张贴于项目销售部醒目显眼位置向外公示。四是加强跟踪,定期不定期对项目“五证”上墙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防止反弹。五是举一反三,对房地产项目类似问题开展排查检查,确保全县项目“五证”规范上墙。

  (二)关于民族商业城、民族星城办证迟缓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民族商业城、民族星城项目问题处置方案。二是指导企业完善民族星城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照缴纳一户税费办理一户权属证的原则,滚动推进办证工作。三是指导企业通过销售民族星城地下车位、农商行投放资金支持民族星城项目四期建设回笼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完善民族商业城项目供电、地下车位等配套、附属设施。四是指导企业推进项目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通过锁定项目资产,保障税费和维修基金来源,按照缴纳一户税费办理一户权属证的原则,滚动推进办证工作。

  五、整改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注重整改效果。各单位责任股室要高度重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工作抓细抓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改效果。

  (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对照整改措施及要求,严格整改工作标准,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彻底。

  (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由局政法股统筹协调各股室开展对问题的整改,搞好上传下达,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第6篇: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文件有关精神,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文件有关精神。
  二、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违法事件。
  四、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
  五、遏制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
  六、阻止学生间发展“校园黑势力”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第7篇: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_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_市_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一、高度重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把握主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_分局、_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四、强化亮点,全力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目前,法治_普法网站及_法治_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并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0余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工作向各相关单位报送稿件20余篇,区手机报采用相关信息6篇,省级普法网站采用17篇;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第8篇: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镇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重视源头治理,推进平安建设,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整治,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年,为深化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启东市扫黑办《启东市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启扫黑办〔2020〕11号),现制定王鲍镇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省、南通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注重打防并举,致力长效常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蔓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王鲍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由镇扫黑办牵头,各村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自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建立健全全镇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建立健全组织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办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体系。

  牵头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牵头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1. 建立健全宣传发动机制,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宣传)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4.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扫黑除恶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对扫黑除恶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责任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5.建立健全责任查究机制,推动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纪委)、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6.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加强经费、技术、装备保障,强化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保障扫黑除恶干警依法履职,健全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保护机制。

  牵头部门:镇政法综治办(镇扫黑办)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纪委、组织)、镇财政所、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二)依法严惩方面

  1.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滚动摸排、及时核查涉黑涉恶线索,集成管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警情,研判黑恶违法犯罪形势,始终掌握工作主动权。

  牵头部门:镇派出所

  责任部门: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建立健全打击惩处机制,进一步规范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办案工作,确保办案力度、质量、效率相统一。进一步规范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

  责任部门: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3.建立健全打财断血机制,进一步明确黑财认定标准,加强查封、扣押、冻结等工作,用好黑恶财产查控平台,有效铲除黑恶势力再生基础。

  牵头部门:镇政法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4.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加强执法环节衔接,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增强工作合力。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三)打伞破网方面

  1.建立健全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监督执纪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确保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纪委)

  2.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查处涉黑涉恶案件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增强依纪依法打伞破网合力。

  牵头部门:镇党政办(纪委)、镇政法办

  责任部门: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四)综合治理方面

  1.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滚动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机制,在抓好今年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附《王鲍镇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清单》、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责任部门:镇教管办、镇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民政)、镇建设办、镇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分局、镇团委

  2.建立健全高危人群帮教管控机制,进一步强化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人员的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工作。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3.建立健全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机制,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教管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团委

  4.健全民间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进一步挤压黑恶势力插手介入空间。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司法所、镇调解中心

  (五)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机制。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组织)、镇社会事务办(民政)、镇派出所

  2.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

  责任部门:镇政法办、镇党政办(组织)、市委组织部、镇社会事务办(民政)、镇司法所

  三、建设步骤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村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全镇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子方案,明确长效机制建设目标任务、原则要求、重点任务。此项工作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村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摸清基层扫黑除恶工作实情,找准问题不足、短板弱项、瓶颈障碍,研究提出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长效常治措施,形成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此项工作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

  (三)系统总结集成。研究制定王鲍镇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汇总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出台的长效机制成果,形成“1+N”的全镇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制度体系。此项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围绕本方案提出的重点建设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专门力量,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二)注重改革创新。要在提炼固化现有经验做法的同时,敢于实践、大胆创新,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尤其是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创造性地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科学管用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三)强化协作配合。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积极配合,合力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抓紧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研究,确保各项任务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自身职能,按照分工要求,积极推进建设任务。镇扫黑办要加强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镇扫黑办沟通协商。

第9篇: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根据《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督查的通知》(北政法发[2019]4号)文件要求,县督查组于2019年2月13日已完成对我镇的专项督导工作并反馈督导工作情况报告。为了进一步狠抓各项部署执行,确保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了解我镇各村、各单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我镇决定近期各项重点工作,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镇10个村及14个镇直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以最佳状态迎接中央督导。根据县及镇扫黑办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现制订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好督导“利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确保实地整改,巩固成效,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迎接上级各级督导。 

  二、整改问题及责任分工 

  对照县督查组对我镇的专项督导时指出的问题,我镇的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整改期限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仍存在一定的死角,宣传效果不足。相关群众关注度还不够高,对市场和人聚集的地方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和改变宣传的方式方法。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路面宣传。各村继续完善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区域、重点部位、人流密集地、市场等户外宣传广告牌的设置工作,动员辖区内所有单位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路面宣传。二是进一步推动宣传“六进”。镇扫黑办将围绕扫黑除恶宣传发动“进网络、进企业、进村落、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同合作,有计划地开展志愿入户宣传、典型案例宣传、智网工程宣传、有奖问答宣传等活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下称“各成员单位”)继续在本辖区、本领域、本行业开展广泛到位的扫黑除恶宣传,强化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将宣传工作覆盖到每个角落,渗透到各个重点场所主要部位,深入到各行各业和每一名群众中去。三是进一步做好专题宣传。结合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下发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推动全镇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知识竞答活动。同时,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资料的系统派发、组织学习工作,确保不留盲区、不漏一人,不断增强各成员单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 

  整改期限:2月28日前。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各成员单位、各村。 

  (二)依法严惩方面,线索摸排不到位。一是黑恶犯罪线索摸排深度、广度上不够,党员干部、绝大部分村级、相关成员单位均无涉黑涉恶线索上报。二是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商贸集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非法采砂、打击两违、环保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专业队进村逐户走访,领域访民声、听民恕,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派出所、国安站、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成立行业整治工作组,重点围绕石场、沙场、市场、交通运输、建筑、环保等行业、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三是加强线索对接。由镇派出所负责做好对县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的核查工作,并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上报查办进度。 

       整改期限:3月10日前。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派出所、国安站、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各村。 

  (三)综合打击方面,工作成效不显著。一是镇扫黑办、派出所和各成员单位之间沟通协调单一,各自职能优势发挥的不够,沟通协作上缺乏大局意识与统筹协作。二是摸排出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不多,来源渠道窄、摸排挖掘能力弱,滚动式排查整治和常态化严格监管机制有待完善;三是进展程度不高,而黑恶势力犯罪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流动性。如小型聚众赌博、非法采砂等违法现象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在重重打击下仍屡禁不止,这就更需要职能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

       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完善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专班的相关文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抓落实,组织召开专项督导问题整改的部署会议,及时与镇扫黑办做好工作对接,把握重点,补齐短板,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国安、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要组建行业整治工作组,重点围绕矿山、沙场、市场、交通运输、建筑、征地等行业、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镇纪委、综治办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落实督导长效机制。镇扫黑办制定落实我镇督导的长效机制性文件,发挥好督导“利器”作用,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加大追究力度,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期限:3月10日前。 

  责任单位:镇扫黑办、派出所、国安站、水利、林业、工商、交通等部门、各村。 。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整改方案 

      由镇扫黑办结合县督查组反馈的督导工作情况报告,形成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整改问题台账,通过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 

  (二)进行集中整顿 

  各成员单位严格对照《古城镇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整改问题台账》(附件),逐项对照检查,逐条分解任务,逐项抓好整改,并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并由责任单位于每周三上午下班前通过邮箱报送至“古城镇扫黑办公室邮箱”,涉密材料由专人报送纸质版至镇扫黑办公室。 

  (三)总结巩固成效 

  镇扫黑办及时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作归纳总结,并形成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领导及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项工作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研究制定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四、落实责任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镇党政领导班子检查督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机制。镇各领导班子是检查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亲自抓好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 

  坚持将整改工作作为成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内容。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成员单位的工作督导。各成员单位务必认真开展好专项督导问题整改工作,特别是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台账整理方面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推进 

  成员单位要统筹协调,整合力量,并加强部门联动。整改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结合工作职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整顿措施,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并在整改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 

  (三)加强督查指导 

  镇扫黑办每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各成员单位的工作。采取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第10篇: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木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2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第11篇: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街道采取“五项”措施,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全力做好街道治安稳定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

  街道研究制定了系列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专项斗争的各项具体工作进行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信息研判机制。要建立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分析研判制度,在容易滋生黑恶霸痞势力犯罪的重点领域进行滚动排查。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党工委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格局。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对新形势下黑恶霸痞犯罪特点规律认真总结,形成制度。

  二、强化舆论宣传,拓宽线索收集

  街道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造成扫黑除恶的浩大声势。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微信、宣传车、文艺汇演、横幅、展板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网格员作用,全面排查网格内“黑恶霸痞”势力,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格。

  三、发挥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社区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以往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问题,宣传部门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和打击成效,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斗争紧密结合,以查办基层腐败案件推动扫黑除恶开展;执法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扫黑办及时汇总各有关部门信息,会同公安机关予以查实打击,将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大督导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街道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年终考核。对因重视程度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的,实行全年考核一票否决制。对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线索摸排核查质效

  (一)完善线索排查机制。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对相关刑事、治安、信访等案件信息的梳理串并,多渠道、多方式广泛收集线索,着力解决线索来源单一问题。优化举报信箱等设置,便捷群众安全举报。继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对实名举报涉黑涉恶犯罪核查属实的,-律按规定兑现奖励。严格落实保护措施,防止举报人被打击报复。

  (二)提升线索核查质效。抓好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心交办线索核查办理工作,确保按期回复无积压。对有疑点的线索组织复核,确保不漏掉一条有价值的线索。

  (三)落实线索核查责任。加强线索核查督办管理,充分整合综治、信访、司法所、派出所等各方力量,各司其职落实核查责任,确保所有线索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核查、按时反馈。持续抓好群众实名举报“人人见面、件件回应”工作,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及时回应群众期待,赢得群众支持和信任。

第12篇: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不断健全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扫黑除恶斗争规范化、常态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抓好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要求,镇党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创新载体强化督导,建立健全了科学有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充分激发干部和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内在动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勢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为打造支撑县、镇未来发展的重要一极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根据赵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安排,通过长效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进行整改、落实、完善,从根本上遏制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全面整治涉黑涉恶治安乱点,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线索摸排常态化。辖区17个村要时刻对本村所有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有针对性的对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涉及人员重点关注,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镇党委、纪委要对群众举报、村中上报线索对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深入排查,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査移交制度。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动员全镇力量,结合基础大排查行动,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村落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査涉黑涉恶线索。司法所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对象坦白、检举、揭发线素的深挖细查,做好检举揭发人保护工作。各村要对摸排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台账,及时移交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具备打击条件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二)加大监督、执纪审查力度。镇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定位,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各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委。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镇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斗争中发现“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典型性强、久拖不决的,实行挂牌督办或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办,并选取典型案例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各村也要不间断开展自查自纠,防止内部人员与黑恶势力互相勾结、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镇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三)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着力改善城乡治理体系,筑牢防黑防恶堤坝,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在基本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完的基础上,针对症结,加强监督,对出现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至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党组织生活要长期开展活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地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村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要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建立制度,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村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严防“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镇和村党组织的党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党的政治优勢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斗优勢。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治机制,发挥村委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集体、群众和公共利益。加强对村基层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最大限度地铲除滋生邪教组织、黑恶势力的土壤。

  四、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和群众动员机制。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各镇直有关部门要与派出所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积极协助派出所依法查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宣传举报电话、信箱等多种举报渠道,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相关问题线索,对实名举报和匿名线索同等对待,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二)组织领导

  1.完善领导体系。沙河店镇党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统筹推进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要进一步充实纪委、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力量,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沙河店镇党委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

  2.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导检查相结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委、基层办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第13篇: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二级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犯罪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有效铲除利益链条和黑恶犯罪滋生土壤,进一步凝聚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特制定《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总体思路,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有机结合,不断扩大扫黑除恶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的落实,市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市局党组书记、局长    许平亚

  副组长:市局副局长            杨彦华

  成  员:竞争执法局、经检局、市场局、企监科、消保科、商标科、广告科、12315指挥中心、注册局、市局办公室、财务科、个监科、信息中心、产(商)品监督科、特设科、质量科、纤检局、稽查局、机关党委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竞争执法局,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竞争执法局局长彭果兼任。

  三、工作责任

  (一)工作目标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线索、重点案件,紧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通过集中打击、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上下不懈努力,促使我市营商环境风清气正,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经济社会状况明显改善。

  (二)工作任务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娱乐业、服务业、旅馆业、建筑业、物流业、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传销、涉农生产物资等行业和场所监管,及时发现、移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职责分工

  竞争执法局:负责对市扫黑除恶办公室的工作联络,传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和文件精神,综合协调、督导、汇总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和资料,加大对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经检局:负责打击传销,加强打击传销宣传工作,组建全市直销门店台帐,协助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市场局:负责建立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台帐,承担对城乡集贸市场涉黑涉恶势力的排查指导工作,加强在城乡集贸市场中宣传中央关于“扫黑除恶”重大决策的力度,协助打击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行霸、市霸黑恶势力,以及涉农生产物资等行业和场所的监管。

  企监科:负责建立化工产品和设备企业台帐,每月上报化工产品和设备企业吊销名单,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黑涉恶企业。

  消保科:负责深入开展消费侵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依法查处消费侵权和商品质量违法案件,收集、登记群体性消费维权事件中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协助打击旅游景区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商标科:负责恶意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查处及涉黑涉恶线索收集、登记。

  广告科:负责涉黑涉恶线违法广告的查处及线索收集、登记。

  12315指挥中心:负责12315举报中的涉黑涉恶线索收集、登记。

  注册局:负责每月上报化工产品和设备企业设立名单,协助提供相关企业的有关信息。

  市局办公室:负责市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物资保障以及宣传报道工作,协助协调扫黑除恶相关工作。

  财务科: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类专项工作的经费保障。

  个监科: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黑涉恶个体。

  信息中心:协助有关部门通过信息库、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手段查找相关行业、场所的黑恶势力线索和相关企业信用信息。

  产(商)品监督科: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打击产品生产和检验检测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特设科: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电梯维保、特种设备安装销售等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质量科: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黑涉恶企业。

  纤检局: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棉花、纤维制品领域涉黑涉恶生产经营行为。

  稽查局: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黑涉恶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

  机关党委:协助查处内部干部职工参与非法经营和保护伞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在思想认识、打击手段、防范措施、协调机制、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加强完善,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与本单位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要全面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切实营造“一把手”带头、分管领导主抓、专门力量负责的良好工作氛围。专项行动涉及到各行业、领域方方面面内容,是一项需要各业务责任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推进的综合性工程,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牵头,各科、局、所、队、站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线索排查,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报告机制,定期报告涉黑恶线索,努力形成集打、防、管、建、治于一体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紧紧围绕上级指示精神和通知要求,集中时间和人员,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采用悬挂横幅、电子屏滚动宣传、播出宣传片、印发宣传册、发放宣传单、赠送宣传品、出动宣传车、举办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迅速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宣传攻势。

  (四)严格落实责任。要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及时立案查处,涉及犯罪的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政法部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要根据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分工确定相关成员负责食品领域、专业市场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其他市场监管部门领域等五大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五)强化市场监管。要结合日常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的检查力度,全面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六)健全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工作思路,建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督查考评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督查,及时发现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推进缓慢的责任单位将予以通报、约谈、考核扣分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第14篇: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指导全镇全面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省、市、县相关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和“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现实和历史意义,充分履行党政、公安派出所职能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坚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篇章伟大胜利,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目标任务

  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指挥下,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斗争方略,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依法扫除一批黑恶犯罪势力,推动涉稳、涉黄赌毒等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得以铲除,黑恶犯罪势力经济基础得以摧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黑恶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机制体系更加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打击重点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以及在扶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强行捞取不正当利益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砂石资源、融资担保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四)工作步骤

  根据部、省、市、县的统一部署,2018年1月先期启动,2月全面铺开专项斗争,并开展第一批次集中收网行动,集中整治涉赌类黑恶犯罪活动,春节前取得积极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5月开展第二批次集中收网行动,年底开展第三批次集中收网行动。通过集中侦办一批黑恶案件,黑恶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形成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集中攻坚解决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对已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黑恶犯罪问题突出的地方提请综合治,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健全防范打击黑恶势力“1+N”长效机制体系,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工作措施

  (一)广辟线索来源

  1.发动群众举报。向社会公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信箱、网站,多渠道依靠群众发现涉黑恶线索。制作悬挂横幅、标语,通过广播电台、微信微博广泛宣传发动,旗帜鲜明宣传扫黑除恶工作,营造浓厚斗争声势,赢得群众理解支持。在镇场镇和村选择适当位置悬挂标语4幅,在镇入口319线位置制作宣传栏一个。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经核查属实的黑恶线索,由镇党委政府给予200至2000的人民币现金奖励。

  2.定期滚动排查。建立派出所流动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制度,相关村社和单位配合。明确派出所所长为滚动摸排第一责任人,组织派出所对娱乐场所、建筑行业、砂石采挖、融资担保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滚动摸排,及时发现涉黑线索。

  3.开展综合排查。建立涉黑恶警情分析研判制度,形成线索研判机制,由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织每个季度进行集中研判,重大线索及时研判。对辖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追债讨债等现行案件和“黄赌毒”、三人以上结伙作案的警情,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4.通过人力情报收集。各村社、各相关单位按照镇扫黑统一制发的表格,在规定时间内(2018年4月10日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镇扫黑办。主要有10种表现形式:

  (1)以宗族关系为纽带,称霸一方,胡作非为,多次殴打村组干部和群众的;

  (2)结伙持械殴打他人或多次无故殴打、追逐、拦截、谩骂他人的;

  (3)在农村集贸市场非法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多次殴打、威胁他人的;

  (4)强行推销化肥、农药、种子、鼠药等,从中牟利,遇有不从即使用威胁手段或大打出手的;

  (5)强占农村客运线路,霸占运输市场,多次殴打、谩骂其他从事客运的驾乘人员和旅客的;

  (6)在交通干线或水域横行霸道,拦路抢劫、敲诈勒索过往车辆、船只、行人的;

  (7)多次采取投药鱼塘、毒害青苗、放火等手段,严重破坏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经济建设的;

  (8)明偷明抢,白吃白拿,强拿硬要,多次不择手段索取不义之财的;

  (9)以威胁、恐吓手段,在村组干部选举中强拉选票,造成恶劣影响的;

  (10)私设公堂,非法拘禁他人,强行调停民事纠纷的。

  (二)强化线索核查

  各村社、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上报党委政府及派出所,由镇书记、镇长和派出所所长进行核查,视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及上报工作。

  (三)强化案件侦办

  按照上级要求,一般涉恶类刑事案件由派出所侦办,重大疑难案件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由派出所按规定移交上级相关部门办理。

  (四)强化案侦保密

  知情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秘密,有走风漏气、通风报信等违反纪律的,一?追责。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保障。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页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由镇党委副书记兼任主任,副镇长、派出所长、教导员任副主任。二是主要领导亲自抓。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关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统筹提调人力、物力和财力,给予有力的组织、经费和装备配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经费由镇党委政府实报实销。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相关部门、单位、村社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形成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整体合力,按照目标任力扎实推进工作。

  (三)发动依靠群众。在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下,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展示党委政府的坚定决心和扫黑除恶工作成效,不断壮大正面宣传攻势,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同感。

  (四)加强督导考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成效将纳入各相关单位及行政村的平安建设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按照规定及时表彰奖励,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失职、渎职规定,通过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党纪、政纪或刑事责任。

第15篇: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按照中央和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济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和《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xx小学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章制度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建章立制,明确重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学生欺凌行为;
  (六)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三、安全防范措施
  推进学校安全“三防”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年”活动,健全校园防控体系,严防发生侵害师生人身安全恶性案件,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
  (一)加强人防。实施平安校园“素质固安”工程,深入推进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开设安全教育课,每年至少举办1期安全培训班,普及师生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等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加强物防。根据“学校门卫每人配备防暴头盔、2个防护盾牌、防刺手套、橡胶警棍、强光手电、喷雾剂、钢叉”的标准,配齐用好各项物防设施。
  (三)加强技防。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标准,配齐电子监控、联网报警设施,校园安全电子监控覆盖学校门口、周边围墙、教室、办公室、图书室、操场等重点部位。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四、工作联动机制
  (一)信息沟通机制。学校抓好各种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联合公安部门落实“一校一警”制度。
  (二)法治副校长机制。学校聘请配备法治副校长,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使法制副校长定期参加学校办公会、家长会,督促指导学校和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三)联网监控报警机制。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装置接入当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平台,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信息报告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学校将发现掌握的线索建立台账,一旦发现涉黑势力强揽工程,侵害师生财产安全,或拉拢、胁迫、诱骗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部门和辖区派出所报告,及时有效处置。
  (五)排查、移交、报送机制。建立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报送制度,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对群众实名举报的,及时移交反馈,学校与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信息共享、集中研判,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5个工作日内移交公安机关,对渎职、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线索,5个工作日内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并积极配合查处。
  五、组织领导与责任追究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各年级班主任为成员的“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办理、数据报送等具体工作。

第16篇: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县教育局《关于进一好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教函[2019]213号)的文件要求,确保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工作争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集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专项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从6月19日至7月19日,为期一个月,按照学校领域重点问题全面覆盖、全面落实的目标要求,坚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方式
  强化宣传,发动师生举报线索。采取张贴公告、悬挂横幅、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散发宣传单、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等方式,引导广大师生积极投入到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调动师生积极、主动检举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排查重点
  “校园贷”“套路贷”、校园周边安全、校外非法培训机构、校园欺凌
  四、工作要求
  1.注重优化线索排查的方式方法,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等多种排查形式,既要充分保护举报人隐私,又要让他们放下心理包袱,确保线索充分挖掘并得到有效整治。
  2.在工作中主动协同公安,市场监管、消防,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联会开展工作,全面整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办学环境。
  3.落实拓宽线索举报途径和规范线索举报程序的具体任务,并持续深入开展好线索摸排和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切实推动我校扫黑除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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