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

2021-11-10   来源:大学随笔
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随着近期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以及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引领财经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供大家参考选择。

  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本条所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是指:1.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2.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本条所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是指: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3.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上所称的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是指20世纪70、80年代,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包括在国有企业混岗工作的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本条所称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经营活动的企业。

  三、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优惠政策的人员按以下规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等凭证:

  (一)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

  (二)零就业家庭凭社区出具的证明,城镇低保家庭凭低保证明,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认定,取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并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五)《再就业优惠证》不再发放,原持证人员应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正在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原持证人员,继续享受原税收优惠政策至期满为止;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原持证人员,申请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截至2010年12月31日。

  (六)上述人员申领相关凭证后,由就业和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审核认定,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字样,同时符合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条件的,可同时加注;主管税务机关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

  四、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之日起作为优惠政策起始时间。税收优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2010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五、本通知第三条第(五)项、第四条所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财税[2010]10号)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通知所述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已享受各项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企业的就业人员既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其他扶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

  六、上述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另行制定。

  各地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大力支持和促进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逐级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

  大学生创业潮近年来已经成为社会热点,政府和高校都花了大力气支持大学生创业,大学生创业人数越来越多,然而我们对大学生创业的持续发展关注不够,对创新的深入也不够,很多政策在深度上还需要再下功夫。 

  鼓励创业,其实还需要更加深入。首先,各种政策的支持怎么也抵挡不住这样一种现实:就业与创业似乎是鱼与熊掌,难以兼得。国内创业与就业之间的“旋转门”没有打通,如果大学生选择了创业,之后的再就业将面临一大堆问题:派遣证、三方协议、工作履历、户口等。其次,以“休学创业”为例:大学生可以休学一年或者两年去创业,但是我们分析一下大学生休学去创业的结果会是怎样。一年后,创业失败了,你可以回学校继续学习,学位没问题;但是如果你创业成功了,你却不能回学校继续学习,拿不到学位证了。家长肯定愿意自己的孩子创业失败,然后乖乖回去读书拿学位。再次,当下你要想注销一个公司往往比成立一个公司还难,工商、税务跑断腿,几经折腾才能办下来。其实,如何判断创业氛围和创业政策好不好,关键不是看成功者,而是看失败者。成功者自然会得到各种荣誉和利益,但是怎么让失败者代价降到最低,这才是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

  相比较于创业,其实我们更应强调创新,但这正是我们忽视了的,现在可能有点创业鼓励有余、创新鼓励不足。我们鼓励创业的目的其实并不是为了让有创业精神的学生有好的发展,而是把它变成一种全民运动。我们不能用管理工程的方式来管创新,用搞运动的方式来促创业。创新力是大学生创业的生命力,要鼓励有创业热情和想法的学生去创新,去创业,并不是所有学生都适合创业这条路子。现在部分为了创业而创业、根本没有创新的大学生创业其实是一种资源浪费,个人、家庭、政府投入很多,最后却没有产生效益,也辜负了家长和社会的期望。

  强调自主创新,核心不在于面上的创新,我们缺的是蓝海创新和深海创新。现在大量的创业都是浅层次的,都在海面上扑腾,然而深海创新创业才是最难的,并且是真正掌握行业命脉的。以现在很火热的互联网为例,大量创业项目都是在海面上变换一些花样,但真正的互联网的基础技术我们其实是很弱的,更不用说生物医药、航空航天之类的尖端科技的深海创新创业。

  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

  国家为了鼓励大学生创业,会不断推出新的政策,也像包括大学生在校和离校创业这两种。

  以下是近期国家鼓励创业相关政策:

  1、目前国家规定对持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及个人独资企业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为限额一次扣减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其从事的个体经营行业不包括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抓呢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

  2、对符合大学生自主创业条件的,可以在创业地按照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3、对符合大学生自主创业条件的,可以在创业地按照规定申请2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需要注意的是国家限制行业不在此内。

  4、大学生自主创业开办小微型企业,其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将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5、国家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给予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一条龙服务。

  6、国家对大学生自制创业提供毕业生落户手续,毕业生可以在创业地申请办理户口落户。

  7、大学生创业可以享受各地各高校的系列卓越计划以及科教结合协同与人行动计划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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